admin 发表于 2016-8-13 14:43

揭秘古代世界各地妓女淫乱生活 圣女实际就是妓女!!

  妓女由来已久,世界各地都有妓女。那么每个地方的妓女又是怎么生活的呢?而且妓女也是分有好多种类的。而在中国妓女是被分有两个大类的,如果再细分的话有五类。从两大类讲,分为艺妓和色妓。艺妓是不卖身的,一般都是通过自己的才艺来赚钱,通俗的说就像咱们现在的娱乐明星;而色妓不用想就是出卖色相的,也就是咱们认为的娼妓。要是再仔细的进行划分,那么我们历史上的这些女人又可以分为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组成。从字面意思上来看,都知道什么意思,那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世界各地妓女不同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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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妓是皇宫中服务于皇帝的妓女,营妓是服务于军队军官和士兵的妓女,官妓是服务于各级地方官员的妓女,家妓是达官贵人家庭供养的服务于达官贵人的妓女,而民妓,可能更接近于今天人们所理解的妓女,就是活跃于民间,“服务”于社会的妓女。
  在这五类类型的妓女中,前三类是国营妓女,按照现在的话说,是体制内的,她们地位卑贱,生活却相当优裕,编入国家正式编制(乐籍),由国家财政供养,当然,也服务于国家和国家象征的皇帝与官僚的需要。至于后两类,相当于个体私人经济,体制外生存,不向国家伸手,不给政府添乱,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一方面是皇帝的榜样示范作用,而另外的原因是,唐朝科举取士,诗赋是科考的内容之一,诗赋文章做的好,就可以当大官;而作为妓女,逐水草而居本身就是她们的职业特点,官员们就是她们丰盛的水草;而且,她们不仅仅是卖身,她们还卖唱,卖唱是卖身能够卖出好价钱的保障,因为唱得好意味着除了色相之外,还具有更高的艺术造诣,而这是文人官员更为看重的。
  但唱什么呢?这些金榜题名、才华横溢的进士出身的官员的诗词歌赋显然是她们求之不得的传唱佳作。甚至也因为妓女的传唱而更加流传久远。到了宋朝,那个著名的词人柳永,成为妓女们不惜重金争相服务的对象,只可惜宋朝已经反对官员嫖妓,柳永与妓女的关系影响了他在仕途的发展,只好奉旨填词终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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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规定妓女只能为官员提供歌舞和陪酒这类活动,不能提供性服务,违者要受到各种处分。这种规定执行起来一定有难度,因为私下的交易似乎很难被发现。不过,官员像唐朝那样公开要求妓女献身,并以这种交易为风流倜傥而骄傲自豪的风气,算是被转变了。到了明朝,朱元璋同样禁止官妓向官员提供服务,让一些官妓面向市场,向社会提供服务以增加财政收入。官员不能从妓女那里得到性服务,官员对于妓女的态度也开始冷落,官妓营妓的经费也成为问题,她们不得不向市场化服务转变,中国的妓女的市场化从此开始了,中国妓女以官营为主向民营主导过渡。
  
  国外妓女生活
  在国外,历史上盛行一种妓女起源于宗教的说法,在大多数宗教祭祀活动中,有很多靠某种宗教礼仪来献祭的性活动。当然,其中许多性活动实际上是把淫乱升华为一种庄严的宗教事务。例如建立于公元前3000年的巴比伦王国就出现了妓女,在汉摩拉比王(公元前1750年)当政时,神殿里除了男祭司、佣仆、工匠外, 还有不少很受人尊敬的女祭司,她们通常来自优裕的家庭;另外,还有居于“神”与“祈祷者”之间服务的“圣职妓女”,她们的收入似乎是神殿主要的经济来源。
  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曾描写巴比伦神殿里的妓女说:“每一个当地的妇女在一生中有一次必须去神殿里,坐在那里,将她的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的男人……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将她带出与他同卧,否则她不准回家……女人没有选择的权利,她一定要和第一个投给她钱的男人一同去。当她和他共卧,尽到了她对女神的职责后,她就可以回家。”所以,那时做妓女并不感到是种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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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历史记载,西方的国营妓院始于雅典的大政治改革家梭伦,他决定开设国营妓院还受到群众的赞美,说这满足了许多青年男子的需求;并保护了良家妇女,使她们出门时免受一些壮年男子的追逐。梭伦定律法为公元前594年,他创设国家妓院大概也是在这一时期。
  在中国,近年来也曾有一种说法,认为中国虽然在历史上存在过近似巴比伦、古希腊女祭司的女巫,但在史书与宗教典籍中找不出一条关于殷商女巫卖淫的确凿材料,从而认为中国的妓女起源于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家庭所蓄养的家妓,并在许多历史事实和不少典籍中把“妓”解释为“女乐”,把“倡”也解释为“女乐”来论证。
  我国古代妓女的出现比较复杂, 开始是“家妓”,可能还有“巫妓”,以后又发展为“宫妓”、“官妓”、“至于“家妓”也许就是始于史载的夏桀蓄女乐、倡优达3万人。以后,此风越刮越盛,上自天子和王侯将相,下至大夫富豪,都以广蓄女奴为乐,并以蓄女奴的多寡作为炫耀权势和财产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些女奴往往都负有呈身与献技的双重使命。周礼上所举女酒,女舂抭,奚以下千人而弱,一般都选貌美才长的女子供皇帝淫乐。对皇帝的家妓后世也有称之为“御妓”、“宫妓”的。西周是奴隶制度极盛的社会,蓄女奴之风甚广,所以可以认为“家妓”、“奴隶娼妓”自西周始。
  以后,这些受奴隶主控制的“家妓”,逐渐演变为“官妓”,即由为一个人或几个人服务发展为面向社会、为奴隶主的某些政治、经济和社会目的服务。在春秋初期,齐国的宰相管仲设“女闾”,东周策叙述这件事说:“齐桓公宫中女市七,女闾七百”。这就是我国国家经营妓院的开始。而管仲相齐在周庄王十九年,即公元前685年,死于周襄王齐七年,即公元前645年,管仲创设国家妓院至少比梭伦早50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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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仲是个大政治家,他创设国家妓院并不是为了淫乐,也不是异想天开,而是有政治和经济目的的:
第一,为国家增加收入,置女市收男子钱入官,即后世所谓“花粉税”、“花粉捐”。
  第二,缓和社会矛盾,即一方面不要使许多男子有无处发泄性欲的苦恼,另一方面使大量女奴隶得以适当安置。
  第三,吸引游士。当时各国诸侯争雄,齐国要称霸,必须网罗人才,用游谈之士,管子相齐,已开布衣卿相之局,可是这些游士大都是生活放荡不羁的人,喜爱妇人与醇酒,于是开设妓院就成了吸引他们的一种手段。燕太子丹也有类似的做法,他为了招揽人才,吸引游士,挑了一批美女安置在旅馆中,每有宾客经过,就派这些美女招待、侍宿。
  第四,供齐桓公娱乐。
  可见妓女在中国历史上其实是有着举重若轻的地位的,甚至整个世界中都是有着历史价值的。在中国古代就有个国家靠妓女的收入来增强国力(有兴趣的可以点开看看)。而到了现在,在印尼一直也还存在着男女神庙共卧的事情,他们认为这们做可以给彼此带来运气,去除污秽。不过不管怎样说,既然一个行业存在了这么多年,就是有着存在的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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